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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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青年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青年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教学质量监管和考评以课程组为单位组织实施。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青年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教学质量监管和考评以课程组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条 课程组作为一个团队,负责对本组新进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与课程相关的教学研讨等各项教研活动,负责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课程组负责对新进青年教师的培训和管理,负者监控相关教师的授课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 教师职业道德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规和政策,校、院有关规章制度,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课程教法等内容。

(二)教学基本技能培训:主要通过开展有经验的教师对新进教师的传帮带活动和新教师的实际操练使新教师尽快熟悉教学的各个环节,获得熟练运用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科学编织教学内容、正确使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科学预见并恰当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在学院、教研室的主持下,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有计划地通过以下形式对新教师进行教学基本技能训练:

1、教学观摩。安排新教师跟随老教师随堂听课,观摩和学习教学经验。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学时,每学期末将听课记录经教研室交院教务室保存。

2、讲练与互评。在观摩的基础上,在新教师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新教师进行讲课操练,讲完课后要现场评议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将教案重新整理后交教研室保存。

3、辅助教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4、教研活动。

5、参加实验室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

6、经过一学期以上的培训,由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同意,新教师可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第一教学周期的教案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方能使用。新教师在开课期间,指导教师每月至少随堂听课两次,并及时作讲评,随时解决教学中的疑难问题。

(三)科研基本技能训练:主要是在有经验的教师的带动下获得课题申报、选题策略、课题管理、科研思路的形成等方面的开展科研活动的基本素养。采取的形式有:

1、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对优秀课题申报书分析、学习。

2、加入课题组参加科研活动。

3、每学期撰写课题申报书一份,写好后交指导教师点评,申报书经教研室交院教务室保存。

4、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参与科研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新进教师的教学质量将与课程组管理的考核挂钩,新进教师的教学质量是课程组整体的教学质量和课程组运行效果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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