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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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文件

院发〔2017〕7号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关于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双一流”建设工作要求,即: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健全质量评价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工作委员会)。

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为学院的教学评议、规划和审核机构,与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并行,共同组成学院的三大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学院本科教学发展规划、审核学院本科教学相关事务、监控学院本科教学运行的效果和质量,评价学院全体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并针对相关问题形成指导性建议报告,提交学院决策和实施。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的考核、奖励、职称评定中教学工作情况认定等工作,将参照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报告。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工作在教学工作一线的优秀基层教师组成,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高层次的教学或科研项目和奖励、或者获得过学校教学质量奖一等奖以上教师组成,由院长聘任后上岗。

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认真、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主任委员要负责制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带领全体委员,有计划的开展各项工作,其中包括每年必须通过听课、抽查教学支撑材料等方式,对每一位授课教师进行授课质量和教学工作的整体状况进行评价。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学院班子的监督。每位委员必须积极参与委员会的集体履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委员会主任和学院教学主管领导请假,请假次数不能超过委员会总活动数的30%。

教学工作委员会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监控和督促的组织机构,代表学院开展工作,教师必须接受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听课、检查和问询等,学院为教学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提供包括经费在内的多方面的支持。学院将根据教学工作委员会活动情况,给每位委员计算相应的工作量。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1月15日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锁平

副主任委员:江静、谷艳芳、郭蜀光

委员:安国勇、杨生玉、张彤、王子成、赵海鹏、刘凌云

秘书:王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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