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河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订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按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应考尽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原则,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疫情防控
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按照《河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将考生和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成立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网络远程复试服务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资格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网络远程复试的顺利进行;
4.“网络远程复试服务小组” 具体负责网络远程复试硬件采购,软件使用、维护、培训等,以及网络远程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网络远程复试的顺利进行。
5.“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四、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及复试比例
接收调剂生源专业方向:药学(专业代码105500);
2022年我院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均为1:1.2,药学涉及两个招生单位,生命科学学院和作物逆境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研究院。
其中,生命科学学院调剂名额为34人,复试人数为41人;省部共建作物逆境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研究院调剂名额为25人,复试人数为30人。
五、调剂原则
1. 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调剂”要求;考生统考课程分数达到国家2022年A类地区初试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河南大学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我校接收调剂生源专业的分数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105500 |
药学 |
43 |
43 |
140 |
\ |
309 |
2. 第一志愿报考药学专硕(105500)的考生,方向为药学或不区分研究方向;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求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3. 优先原则:(1)专业匹配度,我院优先接受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药学、药理学与药剂学方向考生;(2)一志愿报考院校,按第四轮学科评估药学专业排名筛选,学校排名靠前优先考虑;(3)报考同样专业,同类学校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优先发送复试通知书。
六、调剂程序
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2022年4月6日开放,河南大学的开通时间为4月6日零时至4月7日8时,开通时间为32小时,请考生在开放时间内进入调剂系统,慎重选报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具体操作为:在下拉框中,选择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拟调剂专业,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特别提醒:仅把调剂信息发到我单位联系人E-mail,而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上填写调剂信息的考生,则调剂无效)。
2. 我院对“调剂系统”内登记信息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的时间为4月7日8时之后,届时我院工作人员将会通过考生在系统内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确认其是否可以参加我院复试,对于符合复试条件且确定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内发送“复试通知”。
请考生注意:4月6日至4月7日8时为考生信息采集时间,我院暂不会对考生信息查看,故考生信息会一直显示“未被查看”。请考生不要着急,在解除锁定后,如没有信息通知也不要轻易更换志愿,可致电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与管理办公室0371-23888509先行确认,然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更改调剂院校信息。
3. 我院为能够进入复试的同学建立复试考生微信群,备考信息群内通知,同时也会在生命科学学院主页(http://bio.henu.edu.cn/index.htm)公布,可点击网页滚动信息“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查看相关信息。
七、调剂生复试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形式,网络平台依托WeLink视频会议平台。所有考生应在收到Welink账号开通短信后,再进行下载软件和注册和登陆操作,下载《河南大学复试考生Welink操作手册》(附件1),熟悉线上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以保证线上复试各环节衔接顺畅。
WeLink视频会议平台考生端要求:
1. 复试要求“双机位”设备。
“双机位”复试模式,即需要2部带摄像、音频功能的手机。报到和复试时考生需要在房间里同时使用2部手机和两个不同账号登录Welink系统,其中一部设备从考生正面拍摄(主机位),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副机位),用以监控考生复试场地环境。
2. 复试场地要求:独立安静,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允许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考生正面的桌子上只能有考试设备及要求准备的物品,不能有其他杂物。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同时,要求考生确保手机摄像、语音功能能够正常使用,并确保网络信号较好(建议选用有线网络或WIFI信号好的房间)、安静的房间作为复试场地。
复试前,我院工作人员至少进行2轮调试,逐一确认考生考试环境、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请考生积极配合,并对出现的问题逐一解决。
八、复试资格审查与报到
调剂考生需先进行线上报到,网上报到时间为复试前1~2天,建立复试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材料以PDF格式的电子版压缩包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具体包括:
1.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电子版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近一周内正面照、签字扫描或拍照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2.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电子版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近一周内正面照、签字扫描或拍照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经过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后即获得复试资格。
在复试前一天,学院组织专人与考生取得联系,对复试环境进行考察,并测试网络复试设备,指导调试及告知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九、复试时间、内容、成绩构成
(一)复试时间
暂定复试时间: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30。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以下三部分,即:专业英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养面试,所占权重分别为10%,30%和60%。
1.专业英语测试
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每一位考生在复试时随机抽取一段专业英语进行诵读,然后进行翻译。
2.专业知识面试
复试范围: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等基础知识,以口试方式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应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2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相关内容。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标准为: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以及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
3.综合素养面试
综合素养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表现,诚实守信以及专业综合素养等情况。
(三)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 = 初试总分数/5 ×50%+ 复试分数×50%
十、复试流程
1.考前30分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出场顺序;
2.考生进入Welink待考区,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生随机抽取专业面试考题,必须在监控下完成,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Welink面试考区,考生主动报出考试序号,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在取得主考官的同意后开始作答,流程为专业英语测试(3分钟)、专业知识面试(5分钟)和综合素养面试(7分钟)。
考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公示总成绩。
十一、录取工作
1. 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学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 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可以在学院网站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学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学院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和拟录取等相关信息。
2. 监督。
学院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教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教科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学院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 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三、违规处理
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