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贷款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考上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间,学生仍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并按新学制年限延长贷款期限。具体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如下:

1. 学生登陆学校学生处网站http://stu.henu.edu.cn/或学院网站,下载《展期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2. 学生在毕业当年9月30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贷款展期申请”,完成网上操作;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须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寄(送)至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开封市金明区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逾期不予办理;

3.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寄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办理;

4. 非应届考上研究生的学生不能办理贷款展期;

5.如展期手续未办理成功,学生仍需自付利息。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

邮编:475004

总机号码:0371-2388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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