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河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规模

我校2014年共有25个招生单位在228个学术学位专业、18种专业学位(51个领域)招生,预计招收研究生2200人左右。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对符合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现场确认信息、照相、缴费等),且不得再参加统考。有关推免生的有关信息请参阅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河南大学2014年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我校对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奖学金、助学金等方面均给予优先考虑,热烈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生踊跃报考我校2014年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为了确保我校能将考生录取通知书(每年7月初发放)等及时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务必在“通讯地址”栏内写准确本人的详细地址。如果考生的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书不需要邮寄,请在“通讯地址栏内写‘所有证件材料全部自取’”。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对填报报名信息时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初试成绩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邮寄纸质成绩通知单。

七、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等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才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14年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科毕业、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未取得学位证者、跨专业报考者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或者外单位。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我校通报其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报相关纪检部门及其所在单位,建议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规定,2014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此外,学校也将设立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学费、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二)参考书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邮购参考书业务,参考书由考生自己准备。(河南大学出版社至善书局备有各科参考书,该书店地址为开封市河南大学明伦校区河南大学出版社107房间,邮编:475001,电话0378-2861003)

(三)动态信息与联系电话

建议考生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均在各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8-2867269、2869091。

(四)河南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

邮编:475004

总机号码:0371-23887799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