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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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课程组长工作职责条例(试行)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课程组长工作职责条例(试行) 课程组作为课程教学的管理的基本管理机构,课程组长作为课程组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课程组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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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组长工作职责条例(试行)

课程组作为课程教学的管理的基本管理机构,课程组长作为课程组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课程组的全面工作。课程组长根据学院开设的有关课程,具体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协商讨论,决策授课的具体事宜:

第一条 教材的选定,组织教材的编写

第二条 授课内容的规划和规范

第三条 教学计划的制定

第四条 授课老师的选拔、培训和分工

第五条 相关课程授课质量的监管

第六条 青年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 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第八条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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