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教职工奖励办法
为总结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在全院形成团结实干、力争上游的良好风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年度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制定学院优秀教职工奖励办法如下:
一、优秀教职工奖励类别及评选人数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学院共设科研优秀奖、教学优秀奖和管理优秀奖三个奖项。三个奖项每年评选人数分别为8人、6人和2人。
二、优秀教职工评选范围
教学优秀奖和管理优秀奖在学院全体在职职工中评选;科研优秀奖除在学院全体在职职工中评选外,还包括学术关系在我院的学校其他部门在职职工。
三、优秀教职工评选条件
(一)科研优秀奖评选条件
科研优秀奖的评选以考核年度科研成果为评选依据,着重突出标志性成果和综合科研实力。凡当年度取得科研进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评。
1. 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2. 发表SCI一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等条件下第一作者优先);
3. 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4. 获批国家级研究项目并发表SCI论文的非特聘教授人员;
5. 其他在专利申报、成果转让、社会服务、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科研著作发表等科研创新方面取得突出贡献人员;
6.评选工作向青年教师倾斜。
(二)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件
凡是年度内担任理论课、实验课、指导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等教学任务的均可参加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在相同条件下,对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课堂教学工作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2、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学年内均工作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专业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72学时,双肩挑教师不低于30学时。以上学时均指实际授课学时,不包括批改作业、实习指导、论文辅导及科研训练指导等学时;
3、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改革,注意更新教学内容,重视学生的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努力探索,主持有校级(含校级)以上教研课题、积极参与各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学年内主、参编在国家级或高级别的行业出版社正式出版,或者学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各级专业报刊上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
4、教学效果显著,学年学生问卷评教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且校、院(系)听课评教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5、学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学年调停课次数不大于4次。
(三)管理优秀奖评选条件
管理优秀奖主要针对在学院管理服务和教学辅助工作中业绩突出、受到大家普遍好评的行政管理和教辅工作人员。凡同时符合以下1、2、3、4条件者均可参评,在此基础上符合5、6、7条之一者具有优先参评资格。
1、来校工作3年以上并在学院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
2、品德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出勤率在95%以上;
3、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具有很好的服务和奉献精神,在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或带头作用;
4、具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团结同事,乐于助人,本职工作受到领导和同事好评。
5、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本年度为学院赢得过重大荣誉;
6、本年度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从事与管理工作相关的理论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7、对学院发展积极献言建策,其合理化建议被学院采纳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
四、优秀教职工评选程序
1、科研优秀奖以当年实际科研进展情况对照评选条件,按照突出成果和科研新秀同时兼顾的原则,经研科办提出初步意见,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获奖人选。
2、教学优秀奖以教学系为单位,采取个人申报与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名,被提名人填写《教学优秀奖评审表》经系主任确认后,连同相关事迹材料报送院教务委员会,院教务委员会确认核实相关事迹材料后评选产生获奖人选,最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获奖人选。
3、管理优秀奖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方式产生获奖人选。
五、优秀教职工表彰
1、对于获奖人员,每人给予2000元奖金,颁发获奖证书,在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上予以表彰。
2、获奖人员分别填写《科研优秀奖评审表》、《教学优秀奖评审表》、《管理优秀奖评审表》,由学院存档,做为以后职称(职务)晋升或奖优评先的依据。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0日